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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发布:超载作业、违规作业处5年有期徒刑!3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日期:2021-02-06浏览次数:273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酒驾入刑以来这句风靡酒桌的忠告早已被大众广为流传且取得了不俗的治理效果,令不少司机谈酒色变。
而近日,一则针对工程机械设备施工的重磅文件发布,对于咱们吊装行业来说,可谓是一记当头棒喝!
超载作业,违规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即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六号,正式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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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共计四十八项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超载违规吗?坐牢的那种!

 

过往受限于国内吊装市场普遍超载的习性,吊装从业机主以小标大,就连大多主机厂产品宣传上也在大肆吹捧超载性能,超载作业、违规作业现象已成为我国吊装行业久治不愈的难题!


超载违规的背后面临的更是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甚至不少自己为了赚取利润“被迫”超载,这点值得深思。

 

而对于很多吊车司机来说,经验越是丰富,超载越是家常便饭!尽管老师傅们比任何人都了解超载的风险,但一句“我能怎么办,我还要养家”也道尽了吊装人们的辛酸与无奈!



然而,现在这种恶性竞争的局面马上将要改变,上述法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也是第一次对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的力度与决心可见一斑。

 

换句话说,无论你超载的原因是:信了主机厂鼓吹的超载能力、炫耀能超……标施工方硬性要求、自欺欺人小吨大……被迫超载……这些都将成为过去!

 

对于施工安全,国家队正式出手,吊友们还会选择超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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